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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国土告〔2012〕工10号

  • 发布时间:2012-5-20 14:33:17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太仓市人民政府批准,太仓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交易方式出让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港区、城厢镇七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置及指标概况:

 


地 块
编 号
位 置
用地面积
(平方米)
用途
出让
年限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
比率
供地
状况
交易
起始价
(万元)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G2012-10-1
港区望江路以东、兴港路以南
19332.2
工业(新材料制造业)
50
0.7≤容≤2.0
30%≤密≤50%
10%≤绿≤20%
净地
488
100

G2012-10-2
港区洋江路以东、达港路以南
202900.5
工业(金属制品业)
50
0.4≤容≤1.8
30%≤密≤50%
10%≤绿≤20%
净地
5114
1030

G2012-10-3
城厢镇环一路南、纵五路西
24721
工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50
≥1.0
40%≤密≤50%
≥20%
净地
623
130

G2012-10-4
城厢镇吴塘河东、二号港池以北(高新技术产业园)
9643
仓储
50
0.18≤容≤0.22
≤10%
≥20%
现状
244
50

G2012-10-5
城厢镇吴塘河东、二号港池以北(高新技术产业园)
14635.4
仓储
50
0.18≤容≤0.22
≤10%
≥20%
现状
369
80

G2012-10-6
城厢镇纵二路西、二号港池以北(高新技术产业园)
14566.5
仓储
50
0.18≤容≤0.22
≤10%
≥20%
现状
368
80

G2012-10-7
城厢镇纵二路西、一号港池以北(高新技术产业园)
4675.5
仓储
50
0.18≤容≤0.22
≤10%
≥20%
现状
118
30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特别说明:10-4号、10-5号、10-6号、10-7号地块分别按评估价167万元、1048万元、394万元、56.5万元与城厢镇人民政府进行地上建筑物的结算。上述评估价不包含在本次挂牌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中,竞得者需另付地上建筑物价格。地上建筑物不得拆除,用途不可改变。

四、挂牌出让时间:本次挂牌交易时间为2012年4月12日至2012年5月14日。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有意竞买者应在2012年4月12日至2012年5月11日到太仓市国土资源局(太仓市上海东路96号)土地利用管理科(605室)领取出让文件。同时办理报名登记的,竞买申请人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具体要求包括:(1)竞买申请书;(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审查确认的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代办的,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6)个人竞买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报名时间:9:00-17:00(法定休息日除外)。

本次竞买不接受口头、邮寄或传真竞买申请。

六、挂牌交易时间、办法和地点:本次挂牌出让发布、现场竞价时间:2012年5月14日下午2:00时整;地点:太仓市国土资源局(太仓市上海东路96号)土地市场二楼会议室。竞买者在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报名登记后,按规定进行报价竞买。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竞买,交易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转为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者。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受让人。

本次交易的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参阅有关挂牌出让文件。交易活动由太仓市公证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