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和管理,传承历史文化,彰显地域特色,市政府根据历史建筑保护公布程序,确定张溥宅第等7处建筑为我市第一批历史建筑。 确定并公布这批建筑是按照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的相关精神展开的。在公布名单的同时,市政府还要求这些历史建筑所在地属地政府和市住建局、市文广新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办法》等相关规定,完善历史建筑基础数据,建立健全技术规范体系和管理机制,形成系统性保护利用的综合策略,进一步做好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 加强保护管理 传承历史文化 首批7处历史建筑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