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海关日前对一艘印度尼西亚入境船舶实施登临检查时,在中国籍换班船员行李中查获紫檀手串2串,总重150克,初步鉴定为紫檀属种,这也是太仓海关在两个月内第二次查获紫檀制品。
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檀香紫檀属于濒危物种,在没有国家濒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书的情况下,不允许携带、邮寄进出境。据了解,今年以来,太仓海关已先后在国际入境船舶中截获鳄鱼皮皮带、鱼化石等多种禁止进出境物品。
为此,太仓海关关员提醒,凡是携带出入境的国家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均须持国家濒危办或其驻各地办事处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并向进出境海关申报。非法进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海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当事人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太仓海关已对相关物品进行暂扣,待进一步处理。
濒危物种不允许携带或邮寄进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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