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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方案变更听证权利告知书

  • 发布时间:2019-11-20 9:22:58

   太行审听告[2019]6号 太资规听通[2019]第3号
因太仓市双凤城乡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向市行政审批局、市资源规划局申请调整位于双凤镇泥泾村“泥泾公寓式农民安置房”规划设计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和《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现将规划听证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内容:根据双凤镇安置计划,D21、D22、D23楼由17层降为15层,D22楼与D23楼位置互换,具体调整前后的方案总平面图及经济技术指标可到太仓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目查看(www.taicang.gov.cn),也可向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建设审批一科、市资源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咨询。

  二、听证告知和听证申请:为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本机关发布公开听证权利公告,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均可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市行政审批局、市资源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无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市行政审批局、市资源规划局依法不举行听证会。

  三、听证举行:利害关系人【原方案范围内征收(拆迁)安置户、与该项目相邻住户】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的(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的利害关系人超过5人的,由利害关系人推选5名代表参加听证,未推选代表的按照申请先后顺序确定5名利害关系人),市行政审批局、市资源规划局将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并在举行听证七日前,通过太仓市人民政府“公示公告”栏目发布《听证通知书》。

  四、本告知书同时在太仓市人民政府“公示公告”栏目、项目现场、太仓日报向社会公告。

  特此告知。

  联系地址:市行政审批局一楼服务台(太仓市县府西街99号)、市资源规划局608(太仓市上海东路96号)

  咨询电话:53890593(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建设审批一科)、53516017(市资规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申请材料: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不动产证或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太仓市行政审批局 太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