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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住城市风貌 传承历史文脉 全市又增10处历史建筑

  • 发布时间:2023-10-19 15:15:54

 日前,我市公布了第三批共10处历史建筑名单,以进一步摸清历史建筑“家底”,展现城市发展脉络,传承城市文化基因。

  历史建筑是一种重要的文化载体,是城乡历史底蕴和特色风貌的集中体现。我市第三批获认定的历史建筑包括:滨河街26号,河西街11、13、15号,河西街12、14、16号,河西街41号,新东街112、114号,中心北街140号,中心北街142号,中心北街151号,中心北街154号,中心北街185号。市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历史建筑经认定后,我市将按照“挂牌保护、提升利用”的思路,做好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工作,塑造城市风貌特色,并积极开展测绘建档,为老建筑做好“数字认证”。

  目前,我市共有太仓市历史建筑22处。下阶段,我市将遵循科学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历史建筑保护理念,提升历史建筑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充分展示城市品质和文化特色,让群众更好地领略历史建筑的独特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