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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调查

  • 发布时间:2011-12-14 14:13:00

◤苏州市现有的300多万农民中,80%以上已进城务工,他们的劳动时间、谋生手段都已不在农业身上,虽有承包土地,却不可能精心耕种。这种情况造成农村劳动力和土地资源的双重浪费。

◤在这样的背景下,苏州市委、市政府提出大力推进土地使用权的改革,积极探索以土地承包权入股、转让、转包、互换、合作,实现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确保农民土地的收益权。

◤自2002年1月苏州市建立首家土地股份合作社以来,目前全市共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577家,入社农户28万户,入股土地69万亩。

上个世纪80年代,以苏州为代表的苏南地区因为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开创了中国经济的“苏南模式”。从本世纪初开始,精明的苏州人又在这片土地上进行一场全新的试验,推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改革。

用江苏省苏州市市长阎立的话说,这是一场将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股份,带动人力、资本、资源等生产要素合理配置的创新。正是这样的创新改革,改变了资源配置方式,让一样的土地,创造了不一样的财富。

据统计,自2002年1月苏州市建立首家土地股份合作社以来,目前全市共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577家,入社农户28.89万户,入股土地69.99万亩。

577家土地股份合作社改变了资源配置方式

吴中区胥口镇位于苏州市西郊的太湖之滨,因春秋战国时期吴国宰相伍子胥而得名,迄今已有2500余年历史,素有“锦绣江南、鱼米之乡”之美誉。2002年1月8日,江苏省第一家土地股份合作社在胥口镇成立。全镇800多家农户以1360亩承包地、自留地折价入股,成为了合作社的股东。入股的土地由镇里统一规划、储备和开发,入股农户每年享有土地分红,个人股权不但可以继承,还可以馈赠与转让。

在胥口镇香山村,村民吕银兴拿着股权证告诉记者,当年家里3.64亩地入股合作社后,第一年每亩分红400元,第二年分红480元,此后每年都在增加。去年,每亩地拿了将近800元的分红”。

老吕家里共有5口人,老夫妻俩、儿子儿媳和一个10岁大的孙子。以前,老吕一直是在家务农,三亩多地全部种水稻和油菜。他告诉记者:“过去种田真是什么也不赚,收成好的话,每亩地每年只能收获1000斤左右的稻子,毛收入是600元;不算人力成本,除去农药、化肥等费用外,一年一亩地的净收入绝不超过200元,而一旦农忙的时候是全家出动,人工费没法算。现在可好了,坐在家里分红。”

对老吕用土地入股后的感觉,苏州市委副书记徐建明是这样评价的:“农村只要有几亩地,一家人就得长年累月侍弄它,农民的腿脚和心思就无法从泥里拔出来,但这种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既无法实现规模经营,也搞不出高效农业。”

目前,我国农村最根本的矛盾,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之间的严重失配。对于苏南等经济发达地区,农村一家一户少的有几亩地,多的不过十几亩地,生产经营规模过小,严重制约农业效益的提高。阎立此前在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土地股份合作社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保障农民权益和农业持续发展的一种体制创新。

吴中区委副书记孙卓对此也深有感受。他对记者说,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生产已成了制约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大难题。农民在吃尽苦头之后,逐步认识到联合起来组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适应市场经济、走向富裕的必由之路。

苏州市土地股份合作,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也是实现资源集聚高效利用的最佳选择。对此,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夏鸣从经济学的角度进行了分析。他说,改革开放初期实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曾经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改善了亿万农民的生活。但在改革开放30年后生产力水平高度提升的今天,这种传统资源配置状况已经不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甚至逐渐成为一种束缚。现在农村的普遍情况是,一户3亩~5亩承包地、8分~9分宅基地。这种传统、单体、分散的耕作和居住方式,资源占用多,投入成本高,产出效益低。单纯从经济角度抽象分析,极为宝贵的耕地资源在宏观经济运行中竟然呈现出负效益。目前,一户种3亩~5亩地,耕地近乎属于负效资源,政府必须补贴;假如一户种30亩~50亩地,耕地大体属于常效资源,当可自我平衡;设想一户如果种300亩~500亩地,耕地就会成为高效资源。

据统计,苏州市现有的300多万农民中,80%以上已进城务工。如今,在苏南等工业化发达地区,农民几乎全成了“兼职农民”,虽都还是农民身份,但他们的劳动时间、谋生手段都已不在农业身上,虽有承包土地,却不可能精心耕种。

苏州市委农办负责同志说,这种情况造成农村劳动力和土地资源的双重浪费,如不及时改变这种状况,即使能够保住18亿亩耕地,国家的粮食安全及农产品供应仍然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在这样的背景下,苏州市委、市政府提出大力推进土地使用权的改革,积极探索以土地承包权入股、转让、转包、互换、合作,实现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确保农民土地的收益权。

近年来,苏州市在坚持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下,不断规范完善土地股份合作社。各合作社在制定章程时,都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章程,然后再提交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章程一般都明确了建社的目的、经济性质、经营范围、股权设置、社员资格、社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及其职能、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附则等内容,为合作社的组建和规范运作起到了保障作用。

吴中区横泾街道上林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全国第一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据合作社法人代表周建萍介绍,以往农民自行拟定合同,由于缺乏专业知识,难免有漏掉的条款,或者文本不清晰。比如,在土地的租赁日期上,是从使用土地的那天算起,还是从签下合同的那天算起,以往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周建萍说,现在有了规范的合同,一方面可以规避很多由类似细节引发的纠纷,另一方面也可以在双方出现矛盾时,有据可依。 目前,上林村土地股份合组社的3020亩土地,全部用上了规范合同。村民钮金男说,有规范的合同,我们更放心了!他家里入股合作社的2.91亩土地,今年的分红有望涨到每亩900元。

2009年11月26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在国家承认的专业合作社之外,突破性地给予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以合作社法人地位,开全国先河。

28万入社农户,让耕地多了一道保护屏障

“苏湖熟,天下足”。苏州,作为农耕时代的“天下粮仓”,当进入城市化、工业化中后期,如何让“天下粮仓”不被“世界工厂”所取代,如何让田园风光永不消失,这一直为社会各界所关注和担忧。

近年来,苏州市采取了一系列保护耕地措施,严格坚守耕地红线。苏州市国土资源局耕保处的同志说:“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应运而生,其实也为耕地增加了一道保护屏障。过去,没有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时,一些农民私下流转农田,由于缺少完善的制度和有效的监管,不少农田在流转过程中改变了用途,变成了建设用地。现在,有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就不一样了,每一户入社农户都在监督土地的使用,任何人都不能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全市28万户入社农户,是一支坚强的耕地保护队伍。

苏州市政府明确规定,土地股份合作社中的农地只能用于发展高效农业,保证农业用地性质不变。昆山市明确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流转“三个不”,即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就是在流转中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属性和权属关系;不改变土地用途,就是农地流转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不能用于非农开发和建设;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就是土地是否流转和以何种方式流转,完全由农民自己做主,并确保农民的土地流转收益不受侵害。

为鼓励土地股份合作社进行土地规模经营和耕地保护,苏州市要求各区、县设立耕地保护专项资金,农民将耕地流转给合作社,除流转费收入外,财政每年再补贴400元。苏州市还设置规模化门槛,连片种植1000亩以上,才能获得补偿。吴江市规定,只有整村水稻流转给合作社经营,且全部实行机插秧,才能每年每亩补偿300元。2011年,吴江水稻面积比上年增加了1万多亩。张家港市对流转出土地用于规模经营的农户,粮食种植面积100亩以上、蔬菜种植面积30亩以上的给予每年每亩300元奖励。

苏州的太仓市,古有“皇帝粮仓”之称,曾是全国产粮产棉大县,上世纪80年代成为全国第一个小康县。近年来,太仓市共成立了109个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入股经营的105400耕地不仅没有减少一分,还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2200多亩。

苏州的常熟市,也是一个与粮食丰收相关的地名。与苏州其他市、区一样,常熟市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之前,由于农村从事种植业的经营收入相对较少,更多的农民流向了二、三产业,导致耕地撂荒和半撂荒的现象不断出现,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也在逐年下降。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后,既促进了农地规模化经营,又大大提高了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常熟市古里镇坞坵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近3年累计投入6000多万元用于土地开发整理,共整理土地6000多亩,新增耕地面积200多亩,耕地质量也大大提高。据统计,坞坵村近三年平均稻麦单产分别达到了680公斤和425公斤。常熟市政府出台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优先将省返还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专项资金用于现代农业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开发整理的积极性。

土地是农业之本,是农民祖祖辈辈安身立命之本。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有利于耕地资源的长期、有效保护。张家港市农业局的工作人员说,过去不少农民虽然进城务工经商了,却不想丢下土地,主要是怕失去土地就没了退路。因此,他们宁可将土地抛荒、闲置,也不愿意进行流转。如今,土地股份合作社有完善的制度,权益有了保障,他们也放心流转了。

56%的耕地实现了规模经营

发展现代规模农业,一个主要的瓶颈是土地资源相对分散。 通过土地入股合作经营,引导农民把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改变了传统小规模的经营方式,提高了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为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找到了一条新的途径。

通过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苏州市56%的耕地实现了规模经营,全市高效农业面积占种养面积比重达48%。2010年,全市新增土地股份合作社182家,新增土地入股面积43.6万亩,超过前七年发展的总和。

常熟市土地股份合作社根据土地性质调整产业结构,逐步向现代规模农业发展。古里镇坞坵村通过实施河道清理,迁移农宅,老村改造,退水还稻,拆除零星猪舍等一系列动作,打造了集中连片规模达5800亩的水稻核心区,并逐步辐射带动周边村,建成了“古里镇万亩优质稻米示范区”。合作社通过集中统一采购种子、肥药等措施,大大降低了生产经营成本。

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9435万元,入股农户2417户,入股土地面积5870亩。2009年,永联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与江苏农科院、扬州大学合作建立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基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自动化控制、智能化灌溉、稻麦全程机械化、科研基地建设五大工程,实现田成方、路成网、河相通、路成荫,建有集数据采集与处理、运行监视与事故报警、控制与调节、网络与数据通信、视频监视系统、电气系统监测为一体的数据应用和监控管理中心,工厂化育秧中心,谷物烘干中心,农机及维修中心。

近年来,苏州市通过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先后建成万亩示范方14个,千亩方64个,百亩方千余个,总面积达到89.3万亩。土地规模经营已显现出集聚优势和品牌效应,全市高效农业面积达160万亩,占45%,出现了亩产上万元甚至数万元的高产农田。昆山市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形成了以10万亩优质粮油、10万亩特种水产、10万亩特色果蔬为主的“一优二特”产业特色,先后建成各级各类农业示范区(基地)20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1个、市级4个;累计引进农业外资项目295个,投资总额21.88亿美元,注册外资7.16亿美元;内资项目163个,投资总额18.57亿元。

在吴江市风光秀丽的古镇同里,有一个由北联、三港两个村集中连片整治而成的科技农业示范园,1万多亩土地,一眼望去,蔚为壮观。这是同里镇土地股份合作社投资开发的农业项目,今年仅水稻一熟亩纯收入就比农民常规种植高出400元左右。

北联村24组村民庞根林已经57岁,全家8口人,有15亩承包地。他告诉记者,以前种植的都是水稻、麦子、油菜等,一亩地收入100来元钱,家用主要靠空余时间外出打工。去年,他家的地全部流转给土地股份合作社后,一年下来,亩均收益近700元,加上他常年在粮油股份合作社打工所得1.5万元工资,经济收入真是今非昔比。

常熟市支塘镇共有耕地8.3万亩,但规模经营面积相对较小。2006年下半年,支塘镇窑镇村27户农户将197亩承包田入股,率先在全市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工作,当年农户分得股红每亩330元。初试取得成功后,支塘镇全面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截至2010年底,全镇共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17家,入股农户5392户,入股土地18700亩,实现村村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目标。

68%的农民有了土地股份收入

苏州市以不足千分之一的国土面积,创造了占全国近3%的经济总量,GDP高居全国城市的第五位,但经济的高速发展却没有扩大城乡差距的鸿沟:苏州城乡居民的收入比连续多年在2:1的水平低位运行,远低于全国3.33∶1的水平。这其中的原因何在呢?

阎立是这样解释的:苏州的农民有一份可靠的财产性收入,除了种田收入,或从事二三产业的工资性收入外,还有从股份合作社得来的股权收入。目前,苏州市68%的农民拥有了土地股份收入。

苏州市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不单兵突进,而是社区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及农民专业合作“三大合作社”同时推进,相互渗透、影响。这也成为苏州继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之后,第三股正在迅速崛起的经济力量,也标志着苏州农民已开始走上一条“户户有资本、家家成股东、年年有分红”的新的共同富裕之路。

苏州市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给农业注入了活力,也给农民带来了实惠。昆山市通过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改变了传统农业个人单打独斗的生产模式,有效防范了生产经营风险。昆山市规定,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收益分配保底分红每年每亩不低于500元,保底分红后的利润在提取10%的公积金、10%的风险基金和10%的管理费后,按照股权进行二次分配。入社农民在获得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的分红之外,还能获得工资性收入1500万元。这种做法,不仅实现了土地、劳动力、资金的合理配置,而且拓宽了农民增收的途径,增强了农民增收的后劲。据了解,2010年,昆山市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农民共分红1.4亿元。

苏州土地股份合作社在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上,各地的做法都是一致的,但在方式上又是多样的。

太仓市组建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主要是农民以纯土地使用权入股的股份合作社。采用这种形式,土地不作价,由合作社统一组织对外招商发包,所得收入按入股土地份额进行分配。在分配形式上,分为两种:一是收益保底、盈利不分红的优先股形式;二是既收益保底、又盈利分红(即浮动分红)的结合形式。在结算方式上又可分现金结算、实物折价结算及现金与实物折价相结合等形式。太仓市在已组建的109个土地股份合作社中,保底分红最高的为每亩1400元,最低的为每亩550元,平均867.7元。双凤港浜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分配是每亩550公斤的稻谷价格(按当年国家收购指导价)来折算的,保证了农民的收益随着物价指数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2009年,江苏省委、省政府确定苏州市城乡一体化发展作为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苏州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推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苏州市在推进土地股份合作社改革中,各级政府不搞行政推动,不下硬性指标,而是通过政策扶持和经济调节为推进改革创造条件。目前,苏州市还在进一步总结完善这项制度。在采访中,昆山、张家港、太仓等地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不约而同地对记者说,推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并不是土地入了社就进了保险箱,就有了摇钱树,政府有关部门还要加强引导和监管。更不能搞一刀切,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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